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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2020-04-14
导读: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要去有关部门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那么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2、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6、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7、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二、受理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对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整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2、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自补正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作出决定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2、对材料充实、事实清楚的工伤认定案件,作出认定结论,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

  四、送达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我国《工伤认定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申请工伤认定的,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书,并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根据我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在被认定为工伤后,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2、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工伤鉴定应该去哪里?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工伤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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