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基本条件的对比。
比如夫妻双方的工资收入、住房条件、教育程度、思想品质、与孩子关系的亲密度等。这是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最重要的条件。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父母忙于工作,家庭里真正带孩子的往往是父母一方的父母。因此,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归属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在双方客观条件相差不大的情况下,谁能给孩子一个持续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便成为争夺抚养权的有一个有利点。比如一方距离学校较近,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因此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非常关键。
抚养包括物质上的抚养和精神上的抚养。抚养义务人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就是没有抚养能力。
当父母没有抚养能力可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也就是说孩子被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的,孩子与被抚养人不形成养父母、子女关系,孩子与生父母也不丧失父母子女关系。
但是如果由其他人抚养则收养人需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需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且需年满三十周岁,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