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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需要通知债务人吗?公司合并后要承担合并前的债务吗?

2020-04-30
导读:现如今市场竞争尤为激烈,很多公司为了更好地发展会和其他公司合并。那么公司合并需要通知债务人吗?公司合并后要承担合并前的债务吗?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合并需要通知债务人吗?

  公司合并需要通知债务人。

  我国《公司法》规定,对已知的债权人应进行个别通知,无论债权大小、路途远近。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合并后要承担合并前的债务吗?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合并前的债务由哪方承担?

  对于企业合并的情形,由合并后的企业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另外,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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