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如果当事人能够自己解决纠纷,也可以不用请律师的,但是打官司往往都比较复杂,而律师作为专业人员,能够给当事人提供有效的帮助。
1、写诉状民事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书。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陈述和法律依据,都是决定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诉讼结果,有时还会造成费用的损失。
2、立案首先要选择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递交诉状和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
3、开庭开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是专业性很强的诉讼行为。辩论阶段是充分阐述支持自己主张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的时候。其目的是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认可自己的观点。辩论结束后等待法院判决。
4、判决开完庭后作出判决是法院的工作。当事人在拿到判决书后,如不服判决要及时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否则,一审判决生效,双方争议的问题要按照判决履行。
5、执行判决生效后,如当事人不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应及时申请法院执行。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措施,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时效:打官司是有时效性的。例如:《民法总则》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如果受害人3年时效期间里不闻不问,第四年才起诉,就会面临巨大的败诉风险。
2、管辖:针对不同的案件,依法是要由不同的法院来受理的,找准法院起诉是打官司的前提。有的案件归基层法院管,有的则归中级法院管,而有的则是高级法院或最高法院管,称为级别管辖。找错了地方只能是白白浪费时间,错过最佳诉讼期,得不偿失。还有地域管辖,如: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有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则有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等。
3、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很多当事人认为自己的证据已经很清楚了,例如借贷纠纷,白纸黑字的借条清清楚楚,怎么可能不胜诉,可事实上还是败诉了,因为借条上有可能是文字游戏,现在法官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除了借条外,还会要求如银行流水等辅助证据。
4、保全:很多赔偿案件中,当事人辛辛苦苦的打了几年的官司,最终得到赔偿的判决了。可事实上呢,对方压根没有赔偿能力,或是已经把财产转移了,赢了官司拿不到钱,这等在现实中的悲剧有不少。造成此结果很多时候就是因为不熟悉财产保全所导致的。
5、程序:我国有《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三大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用以约束诉讼行为。打官司都需依照法定流程进行,如若不然,就需承担不利后果。例如:不小心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证据的,逾期就不能再提出了,未提出证据的一方就很可能因此面临败诉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