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除以下8种情形外,原则上不得撤销或变更合同信息:
1、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信息录入错误,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提交错误内容及更改说明);
2、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表中登记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合同买受人信息的(提交户口本、身份证);
3、开发企业与购房者之间因某方违约而发生纠纷,经仲裁机构、法院裁定或判决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裁定或判决的有效证明);
4、房屋交付公告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所购房屋因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经有关部门认定,需解除合同的(提交由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5、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未获批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不能受理贷款的有效证明);
6、购房者(或者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等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相关证明);
7、商品房交付后,实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超过±3%,合同中已约定解除的(提交测绘机构的房屋测绘报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写明具体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据)。
如果双方协商达成统一意见,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撤销手续。
买卖双亲自房管局交易窗口办理手续包括签署许文件(例申请书、身份证证件、撤销协议书、原合同等)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撤销网签:
1、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
2、如果中介只是把合同信息录入到网上,而没有打印出网签合同让买卖双方签字确认,这是未生效的网签合同;
3、法院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判决撤销《房屋买卖合同》或者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
1、当事人填写注销申请:
通过服务窗口签约的,当事人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自行成交)》。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进行签约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在系统中填写注销申请并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经纪成交)》。
2、当事人、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向服务窗口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完成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当事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核对注销材料后,在网签系统中注销该合同网上信息。
撤销网签需双方协商同意,如果协商不成,想撤销一方只能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