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快件丢失
找接收邮件的快递部门进行投诉,或者联系快递公司统一的业务受理平台,询问事情解决方法。
可以登录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或拨打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电话“12305”进行投诉。
2、包裹损坏或短
缺一旦发现了包裹有损坏或者短缺的,应要求邮递员当场开具物品损坏或丢失证明,认定责任,为以后维权保留证据;
如发生邮递业务消费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邮政管理部门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
3、快递延迟
因极端天气、意外事故造成的配送延迟等情况(忘了还有双十一)以外,可采用电话申诉或登录国家邮政局和省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
4、损失严重
如果物品损失数额较大的,物品损失数额较大的,当事人应报案,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应证据。同时也应及时和快递公司协商赔偿事宜。
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并要求赔偿。
《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对 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进行赔偿。
1、要选择规范的快递公司。尽可能选择信誉好、服务好、经营规范、证照齐全的快递公司。寄递之前最好查看快递公司的营业执照,同时约定好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的解决办法,以免事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2、要详细填写快递单,表明物品价值。与快递公司签订规范的《快递递送合同》或《运输合同》、《委托合同》,尽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3、要仔细查看托运单的填写是否全面、清晰,是否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价值、到货日期、运输方式、取货方式、收货人以及联系方式等。注意阅读运单背面条款,并清楚填写运单,尤其是托运物品的名称、数量。这在发生纠纷、申请赔偿时是相当重要的凭据。有的消费者就因为在运单上简单填写“物品”,而无法证明寄递的内容物到底是什么,而失去了获得合理赔偿的机会。
4、要快递前进行保价。如果快递的是重要物品或易损坏物品,一定要选择保价并填写“等额保价合同”以明确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消费者所支付的保价费为消费者申报保价金额的1%至3%,所以建议消费者切勿因小失大。支付了较低额度的保价费用相当于多了份“保险”。
5、要先验后签,保障自身权益。消费者在寄递贵重物品时,要及时与收件人沟通,提醒对方在收货时切记要先验货后签字,一旦发现货物有问题,在收集好索赔证据的前提下,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当面开包检查、核对好货品后再签收。如发现物品丢损,尽量与投递员书面确认丢失情况,保存证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
如果保价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按照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如果是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金额和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据实赔偿。
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2、《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
根据快递服务的类型,彻底延误时限应主要包括: 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国内异地快件为7个日历天; 港澳快件为7个日历天;台湾快件为10个日历天;国际快件为10个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