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公诉案件。
自诉案件包括3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公诉转自诉案件;
也就是说诬告陷害罪并不在自诉案件之列,除非检察院不起诉,则可以作为公诉转自诉案件处理。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和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