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服务收费由双方约定。
物业代收快递一般不属于物业公司正常业务范畴,而且也要承担保管责任,增加了物业人员的工作量,允许合理的额外收费。
物业能否加收快递费,要看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承诺有此项服务。如果没有此项服务,可以加收;如果有,则不允许加收。
代收快递属于特许服务,要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同时,也要看最初业主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服务标准是否包含此项服务。
物业没义务代收快递。
挂号信或快递之类的函件,按邮政快递的规定是必须送交本人的,这是业主和快递公司的合同关系,物业公司并没有在这个关系中,所以物业公司并没有义务代收、代管业主的快递。
但出于方便业主的角度,如果有业主经常不在家,快递又多,可以跟物业公司协商之后签订代收协议,可以就如何待售、如何认定责任等问题进行约定。这样既可以为业主提供方便,又可以规避代收者的风险,对双方都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