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医务人员首次接诊过的性格偏执、极端、暴躁的患者(或家属),医院保卫部门应当在研判后,采集其照片、姓名、证件号码等身份信息,录入卫生系统共享数据库,建立“黑名单”,一旦此类人员再次进入医院就诊,系统提示后,保卫部门应当提醒相关科室及接诊医生提高警惕,并派保安员跟随“黑名单”患者(或家属),监督其行为,其一旦作出过激举动,第一时间进行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