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
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
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教师法》还规定,对经常骂学生的教师,要依照《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如下:《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所以,老师经常打学生骂学生是违法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殴打他人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并 可以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综上所述,老师殴打学生的行为涉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将会被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1、我国刑法规定了故意伤害罪,没有“殴打未成年人罪”。copy殴打未成年人可以作为故意伤害罪中一个情节,酌情从重处罚。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百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度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了对殴打不满14周岁的人从重处罚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知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道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