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换领60天内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可以使用,但领取新证时应把旧证交回公安机关,如果旧证已经无法使用,可以申领临时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