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颅脑、脊髓损伤
轻伤一级
a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c 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 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 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 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 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 脊髓挫裂伤。
轻伤二级
a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 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 颅骨骨折。
e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 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2、面部、耳廓损伤
轻伤一级
a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 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c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d 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 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 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 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 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 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 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 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 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 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 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 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 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轻伤二级
a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 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 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 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 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 眼睑缺损。
h 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 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 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 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 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 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 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 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 舌缺损。
q 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 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 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 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 颧骨骨折。
3、听器听力损伤
轻伤一级
a 双耳听力障碍(≥41dB HL)。
b 双耳外耳道闭锁。
轻伤二级
a 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b 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
c 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d 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
e 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4、视器视力损伤
轻伤一级
a 外伤性青光眼,经治疗难以控制眼压。
b 一眼虹膜完全缺损。
c 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中度视力损害。
d 一眼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轻伤二级
a 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b 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c 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d 斜视;复视。
e 睑球粘连。
f 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g 一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5、颈部损伤
轻伤一级
a 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6.0cm以上。
b 颈前三角区瘢痕,单块面积10.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12.0cm2以上。
c 咽喉部损伤遗留发声或者构音障碍。
d 咽或者食管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进半流食)。
e 颈总动脉血栓形成;颈内动脉血栓形成;颈外动脉血栓形成;椎动脉血栓形成。
轻伤二级
a 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5.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 颈前部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6.0cm2以上。
c 甲状腺挫裂伤。
d 咽喉软骨骨折。
e 喉或者气管损伤。
f 舌骨骨折。
g 膈神经损伤。
h 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
6、胸部损伤
轻伤一级
a 心脏挫伤致心包积血。
b 女性一侧x房损伤,丧失哺乳功能。
c 肋骨骨折6处以上。
d 纵隔血肿;纵隔气肿。
e 血胸、气胸或者血气胸,伴一侧肺萎陷30%以上,或者双侧肺萎陷均在20%以上。
f 食管挫裂伤。
轻伤二级
a 女性一侧x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导管损伤。
b 肋骨骨折2处以上。
c 胸骨骨折;锁骨骨折;肩胛骨骨折。
d 胸锁关节脱位;肩锁关节脱位。
e 胸部损伤,致皮下气肿1周不能自行吸收。
f 胸腔积血;胸腔积气。
g 胸壁穿透创。
h 胸部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7、腹部损伤
轻伤一级
a 胃、肠、胆囊或者胆道非全层破裂。
b 肝包膜破裂;肝脏实质内血肿直径2.0cm以上。
c 脾包膜破裂;脾实质内血肿直径2.0cm以上。
d 胰腺包膜破裂。
e 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轻伤二级
a 胃、肠、胆囊或者胆道挫伤。
b 肝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c 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d 胰腺挫伤。
e 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f 肝功能损害(轻度)。
g 急性肾功能障碍(可恢复)。
h 腹腔积血或者腹膜后血肿。
i 腹壁穿透创。
8、盆部及会阴损伤
轻伤一级
a 骨盆2处以上骨折;骨盆骨折畸形愈合;髋臼骨折。
b 前尿道破裂,须手术治疗。
c 输尿管狭窄。
d 一侧卵巢缺失或者萎缩。
e 阴x轻度狭窄。
f 龟x缺失1/2以上。
g 阴囊皮肤撕脱伤面积占阴囊皮肤面积30%以上。
h 一侧睾x或者附睾缺失;一侧睾x或者附睾萎缩。
轻伤二级
a 骨盆骨折。
b 直肠或者肛管挫裂伤。
c 一侧输尿管挫裂伤;膀胱挫裂伤;尿道挫裂伤。
d 子宫挫裂伤;一侧卵巢或者输卵管挫裂伤。
e 阴x撕裂伤。
f 女性外阴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
g 龟x部分缺损。
h 阴x撕脱伤;阴x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2.0cm以上;阴x海绵体出血并形成硬结。
i 阴囊壁贯通创;阴囊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阴囊内积血,2周内未完全吸收。
j 一侧睾x破裂、血肿、脱位或者扭转。
k 一侧输精管破裂。
l 轻度肛x失禁或者轻度肛x狭窄。
m 轻度排尿障碍。
n 外伤性难免流产;外伤性胎盘早剥。
9、脊柱四肢损伤
轻伤一级
a 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
b 一节椎体压缩骨折超过1/3以上;二节以上椎体骨折;三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
c 膝关节韧带断裂伴半月板破裂。
d 四肢长骨骨折畸形愈合。
e 四肢长骨粉碎性骨折或者两处以上骨折。
f 四肢长骨骨折累及关节面。
g 股骨颈骨折未见股骨头坏死,已行假体置换。
h 骺板断裂。
i 一足离断或者缺失10%以上;足跟离断或者缺失20%以上。
j 一足的第一趾离断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的任何二趾离断或者缺失。
k 三个以上足趾离断或者缺失。
l 除第一趾外任何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
m 肢体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5.0cm以上。
轻伤二级
a 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
b 四肢重要神经损伤。
c 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 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
e 肢体大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破裂。
f 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
g 骨骺分离。
h 损伤致肢体大关节脱位。
i 第一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一趾缺失。
j 两节趾骨骨折;一节趾骨骨折合并一跖骨骨折。
k 两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关节脱位。
l 肢体皮肤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
10、手损伤
轻伤一级
a 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16%。
b 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未超过指间关节。
c 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远侧指间关节。
d 一手除拇指外的环指和小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轻伤二级
a 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
b 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
c 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
d 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11、体表损伤
轻伤一级
a 挫伤面积累计达体表面积10%。
b 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0cm以上。
c 撕脱伤面积100.0cm2以上。
d 皮肤缺损30.0cm2以上。
轻伤二级
a 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6%。
b 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
c 撕脱伤面积50.0cm2以上。
d 皮肤缺损6.0cm2以上。
12、其他损伤
轻伤一级
a IIo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20%或者IIIo面积达5%。
b 损伤引起脂肪栓塞综合征(不完全型)。
c 器质性阴x勃起障碍(中度)。
轻伤二级
a IIo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5%或者IIIo面积达0.5%。
b 呼吸道烧伤。
c 挤压综合征(I级)。
d 电击伤(Ⅰo)。
e 溺水(轻度)。
f 各种损伤引起休克(轻度)。
g 呼吸功能障碍,出现窒息征象。
h 面部异物存留;眶内异物存留;鼻窦异物存留。
i 胸腔内异物存留;腹腔内异物存留;盆腔内异物存留。
j 深部组织内异物存留。
k 骨折内固定物损坏需要手术更换或者修复。
l 各种置入式假体装置损坏需要手术更换或者修复。
m 器质性阴x勃起障碍(轻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按照刑法当中的量刑幅度规定,如果只是造成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一般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之间进行量刑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