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即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由此可见,工伤休息期间,工资按照基本工资标准计算。
根据《全国节假日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为: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为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为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为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它由用人单位根据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较之工资额的其它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
岗位工资即指以岗位权利、责任、劳动条件、劳动强度、劳动技能、安全系数、重要性等评价要素明确的岗位系数为支付工资报酬的内容,工资多少需要按岗位来转移,以岗位为标准的一种工资支付制度。岗位工资是按照工种不同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