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即每满一年工作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最高为12个月工资。月工资为:本人最近一年工资的月平均数。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享有相关权利:
1、此前未休年休假可折算工资;
2、病假期间可以顺延合同到期的期限;
3、可获得合同期内的经济补偿金;
4、已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有被优先录用的权利
6、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关系终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未给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赔偿。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