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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2020-06-28
导读: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是非法拘禁罪的类型之一,那么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238条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拘禁过程中造成对方伤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本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有犯罪事实和重大嫌疑的人采取拘留、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行为,不成立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只要具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故意实施了非法拘禁他人,即构成本罪,如果非法剥夺他人身自由是为了其他犯罪目的,其他犯罪比非法拘禁罪处罚更重的,应以其他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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