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船舶本身的损失,船载货物的损失以及船上旅客和船员人身伤亡损害。
1、没有过失的船舶碰撞。这种情况下的处理原则为相互不负赔偿责任,损失就由各方自己承担。
2、都有过失的船舶碰撞。这种共有过失的碰撞事故,双方都是有不同程度的损失,确定赔偿责任要确定各方过失的责任,按过失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单方过失的船舶碰撞。单方过失引起的船舶碰撞,需要由过失方承担损害赔偿,如果波及第三方,过失方还需要承担第三方的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船期损失以船舶碰撞前后各两个航次的平均净盈利计算。这是船期损失索赔的基本原则。而“平均净盈利”是指扣除所有营运成本后的净收益。营运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包括与船舶营运行为产生的直接成本,包括燃料费,港口费等与航次收入直接相关的成本;间接成本包括船舶定期修理费、保险费、人员工资、管理费用等为经营该船舶相关的日常开销。所有这些成本在计算净盈利时都应当扣除。所以,船期损失的计算应当遵循的公式为:船期损失=平均每天净盈利*船舶修理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