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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强制搭售行为怎么办?违反消费者权益怎么赔偿?

2020-07-20
导读:一些店家在遇到顾客购买东西时,会强制搭售就其他不相关的东西,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那么遇到强制搭售行为怎么办?违反消费者权益怎么赔偿?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遇到强制搭售行为怎么办?

  1、先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协商不成就向消协投诉请求调解;

  3、再不行就向工商、质监、物价、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

违反消费者权益怎么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 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

  根据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即买一赔二):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 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做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如何认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1、销售者有欺诈的行为

  2、消费者有受到损害

  3、消费者有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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