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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有哪些?恶意透支信用卡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2020-07-22
导读:信用卡的使用可以说是如今很多人群的必备消费卡之一,对于信用卡,我们需要正常使用按时还款,不得出现恶意透支的情况,那么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有哪些?恶意透支信用卡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有哪些?

  恶意透支行为包括两种基本行为方式:

  1、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即超过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或者发卡银行的允许透支。

  2、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归还本息。一般来说,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将在发卡银行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 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

恶意透支信用卡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恶意透支信用卡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如果信用卡欠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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