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他人吸毒,轻则是治安案件,进行罚款、拘留。重则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353条第1款的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对于情节显显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的;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使他人形成毒瘾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等。
从重处罚事由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是本罪的从重处罚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