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女方不同意离婚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是女方先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否则,男方在孩子哺乳期提出离婚,法院不予以受理。
一是协议离婚,就是双方签订好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
二是诉讼离婚,就是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一方坚持离婚,就需要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根据《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哺乳期离婚,不能作为女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依据。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过错,无过错方提出的。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