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案件,第二审必须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也应当开庭审理。上述案件以外的其他二审案件,法院可以不开庭,以书面方式审理。
1、二审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时,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即原一审法院判决生效。
2、未当庭判决的,二审法院的判决书送达之日,判决才生效。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二审送达之日生效,即原一审法院判决生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对二审案件进行审理后,如果二审判决结果是维持原判的,法院还是会制作判决书的,判决书作出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