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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请城市低保?申请城市低保的流程是怎样的?

2020-08-20
导读:城市低保是为了解决城市中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问题,每个地区的低保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城市低保?申请城市低保的流程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哪些人可以申请城市低保?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申请城市低保的流程是怎样的?

  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应以家庭为单位,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家)、村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入证明:

  ①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

  ①在劳动就业年龄(男历一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

  ②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③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④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⑤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街道办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低保证。

城市低保标准是多少?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确定。保障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且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所定标准要与其他各项社会保障标准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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