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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强迫交易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2020-08-20
导读:在买卖交易中,有些人会使用暴力手段威胁他人强制交易,否则就对其进行殴打、辱骂进行伤害。那么如何认定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强迫交易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认定强迫交易罪?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

  2、多次强迫父易的;

  3、社会影响恶劣的;

  4、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

  5、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

  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

  行为人用轻微的威胁手段进行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务,行为很有节制、获利很有限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

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立案:

  1、强买强卖商品的;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强迫交易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强买强卖商品的;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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