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月1日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准生证,只需完成生育登记即可。
但有少部分地区还是需要办理准生证的。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准生证可以在怀孕之后去办理,在怀孕三个月或者七个月左右办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