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能离婚,离婚方式采用诉讼离婚的形式,要求离婚。
起诉离婚一般会经过三个阶段:
1、起诉阶段即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的相关材料;
2、调解阶段即人民法院会组织夫妻双方调解一次;
3、开庭审理阶段。
一般来说,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双方同意调解的,法院组织双方调解。调解成功,法院会出《民事调解书》;调解不成,法院会开庭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1、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2、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3、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4、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