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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文物罪如何立案?倒卖文物罪怎么判刑?

2020-09-29
导读:我国境内所有遗存的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个人不得已牟利为目的倒卖文物。那么倒卖文物罪如何立案?倒卖文物罪怎么判刑?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倒卖文物罪如何立案?

  有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

  1、倒卖三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非法经营数额较大的;

  2、多次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多件的等情节;

  3、倒卖二级文物的、倒卖一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巨大的、非法经营数额巨大的;

  4、倒卖稀世国宝的。

倒卖文物罪怎么判刑?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如何认定倒卖文物的行为?

  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1、倒卖三级文物的;

  2、交易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1、倒卖二级以上文物的;

  2、倒卖三级文物五件以上的;

  3、交易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

  4、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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