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行为人为一般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在客观上,行为主体还应当满足特定的行为构造:对他人实施威胁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对方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行为主体或者第三人获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暴力或者胁迫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损坏名誉相威胁等等。其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既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在取得他人财物的时间上,既可以迫使对方当场交出,也可以限期交出。总之,是通过对公私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其产生恐惧、畏难心理,不得已而交出财物。
3、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是其他目的,如债权人为讨债而威胁债务人的,则不构成本罪。
只要满足了以上三个条件,不管敲诈勒索是既遂还是未遂,都满足了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团伙犯罪一般属于恶劣情节犯罪,应当从重处罚。在团伙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团伙犯罪中教唆他人犯罪、被教唆、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各自在共同犯罪中地位、犯罪情节、所起的作用等考虑量刑的问题。
由法官根据案情进展决定。一般是三个月以内。情况复杂的,可能是半年,甚至是更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