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如果对股东死亡、是否继承股东资格,有规定的,按章程的规定办理;如果没有规定,那么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分割继承的股权,从而具有股东资格。
死亡股东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办理。
《公司法》第75条规定可以继承股东资格的是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依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只要其未丧失继承权,均为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死亡股东的公司股东资格。合法继承人可以放弃对股权和股东资格的继承。多个合法继承人可同时主张股东资格的继承。
1、继承人身份:
有些继承人的身份是不适合继承股东资格的,比如公务员、军人等,其只能享有股权的财产性权利而不能继承股东资格。
2、不具有法律规定的股东资格:
对于某些特定的机构,要求股东需具有某种特定的技能,不具有该技能则无法继承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