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合法的迁移理由,不受次数的限制。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可以委托代理人去办理迁移手续。你为代理人签署一份授权委托书,然后代理人带上他的身份证和你的相关证件、文件(如:身份证、接收地接收证明、毕业证、派遣证等)去办理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