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体暴力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家暴形式,同时也是最严重的一种。身体暴力通常表现为,施暴者对受害者身体各部位施加攻击的行为,例如拳打脚踢、打耳光、揪头发,甚至是用刀扎、皮带抽打或烟头烫等。如果女性正是遭受这样的家暴,建议暂时分居,情况严重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先保护好自己,才想办法如何拯救婚姻。
(二)、性暴力
性暴力比较隐蔽,而受害者也需要相当大的勇气才能揭发施暴者的家暴行为。因此,通常性暴力不容易被发现,让受害者饱受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性暴力是指在对方表示不同意的时候,用暴力手段威胁对方发生性关系,或残害对方的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如果遭遇这种类型的家暴,建议女性要跟丈夫做一个深层次的长谈,经过沟通了解之后他依然是往日的作风,那么就要勇敢地站出来,向法院、心理专家或情感咨询师寻求帮助。
(三)、精神暴力
这是最为隐蔽的一种暴力方式,甚至受害者深受对方的精神折磨,也不知道自己正在被家暴。精神暴力不容易被辨别和发现,但也有明显的行为特征。精神暴力是指通过辱骂、贬低、恐吓、诽谤等方式,直接影响对方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使用故意冷淡或者拒绝沟通、不允许对方和外界接触、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对方进行精神折磨,强迫对方做不愿意做的事。
有精神暴力的人一般是情商较低,情绪不懂得如何掌控的人。因此在你们相处的过程中矛盾越积越多,对方也找不到正确的解决办法,才会以极端的方式对你进行精神控制。幸好,这也是一种更容易被治愈的家暴形式,只要找到心理专家或情感导师,加以心理疏导,找到正确的处事方式,调整夫妻之间的相处模式,这种精神暴力行为会慢慢地变好。
(四)、经济控制
这是很少见的一种家暴形式,经济控制是指通过对家庭中的金钱财物、时间、交通工具、食物、衣服和住房的控制,限制对方的行动和意志的自由,造成对方人身和精神的依赖,达到控制对方的目的。通常出现经济控制的情况,是因为女生年轻的时候把男生当作供养者,但男生发现源源不断的物质提高不能换来对方的爱时,就会以经济去控制对方的行动与自由。这时候要反省女性需要反映自身的行为,并适当地为丈夫提供情绪价值,能很好地缓解丈夫的家暴情况。
遇到家庭暴力可以马上报警,公安机关接到“110”家庭暴力报案、报警求助或者举报后,事发地公安派出所会立即调派警力到达现场,控制家庭暴力加害人,维护现场秩序,对于需要救治、庇护的被害人进行帮助。
在事实调查清楚、证据收集充分的情况下,会建立涉嫌家庭暴力人员管理档案。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下列家庭暴力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会作出告诫:
(一)情节特别轻微,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二)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受害人谅解,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三)情节较轻,经公安机关调解处理,当事人达成协议,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四)其他不宜作出行政处罚的家庭暴力行为。
社区妇联可以接待家庭暴力投诉,对家庭矛盾纠纷不激烈,没有报警的家庭暴力人员进行系统的跟踪调查了解,及时化解矛盾,并积极为家庭暴力家庭提供心理健康、家庭关系指导等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在遭遇家庭暴力时最好是马上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是向社区妇联求助。
在发生家庭暴力后,作为受害人方应从下列角度收集、保全证据:
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
3、证人证言。
4、视听资料。
5、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医院的病历与照片也能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