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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精神病可以离婚吗?与精神病人离婚怎么处理?

2020-11-17
导读:在我国,精神病并不完全是不可以结婚的,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婚后患精神病的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判决。那么婚后精神病可以离婚吗?与精神病人离婚怎么处理?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婚后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故原告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双方可以离婚,并就财产问题予以分割。

与精神病人离婚怎么处理?

  与精神病人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提出诉讼,可以由本人亲自出庭或请代理人代为出庭。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提出离婚诉讼,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且必须是他本人的意思表示,任何他人不得代替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法律规定,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指定代理人代理当事人参加诉讼,但这不得违反法律关于禁止代理的强行性规定。

精神病离婚孩子归谁?

  1、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是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抚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承担,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

  2、在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该精神病人和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征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其进行抚育。

  3、若配偶方确有不宜抚育未成年子女的特殊情形时,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位抚育,但应当征求该监护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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