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诉讼离婚,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方法以及情形有:
1、子女还处在哺乳期内,即两周岁内,应由女方抚养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父方有以下情形的,可优先考虑女方抚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在争取抚养权时,一方有这些情况会成为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长期抚养和照顾孩子。
2、父母愿意且有能力帮忙一起照顾孩子。
3、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4、离婚后有固定的住处。
5、已经丧失生育能力。
6、在孩子的教育上比对方有优势。
7、孩子愿意与其一起生活。
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
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
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
4、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5、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