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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取保候审的流程是什么?

2020-12-10
导读:当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之后,并没有有效证据判刑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那么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取保候审的流程是什么?

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以后,其本人及其近亲属都希望能够尽快地申请取保候审,甚至在委托律师之后,以是否为犯罪嫌疑人成功办理到取保候审,来衡量律师的全部工作和付出,对于这样的要求,我们律师其实是挺无奈的,因为不是所有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都符合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至少要符合以上4种条件之一才有可能办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流程是什么?

  取保候审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提出申请和办案机关决定取保候审两种。办案机关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上述办案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以下几种情形,可以对其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经犯罪嫌疑人及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的,经审查,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经审查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能取保候审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从递交申请书到审核、批准,一般要一个星期左右,批准后24小时内会执行取保,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只能采用书面形式。公安、司法机关收到书面申请后,应当在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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