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骂人是否可以立案,要依据骂人的情节而定,如果情节严重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1、类似于“被辱骂”的生活小纠纷,可以报警,一般调解处理。会留下报警记录,有需要时可以向公安机关调取作为重要的证据使用。因此,受到不法侵害时都可以报警处理,至于作用和效果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不仅要承担行政上和民事上的责任,如果情节严重,还会承担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
按照《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网上骂人者,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法律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2、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网上骂人实际上公然属于一般侵权行为,只不过侵权的方式和载体比较特殊而已。由于网络的高度开放性及网上言论的随意性,对社会的影响不可忽视,在网上辱骂他人,对他人名誉带来的损害比日常生活中辱骂他人更加严重。所以利用互联网骂人,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网上公然侮辱他人,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可构成侮辱罪而承担刑事责任。依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贬低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就网络上骂人传播的速度、范围以及影响力来看,应该认定为“公然”。刑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3、刑事责任
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由于互联网的高度开放性及网上言论的随意性,对社会的影响不可忽视,在网上辱骂他人,对他人名誉带来的损害比日常生活中辱骂他人更加严重。所以利用互联网公然侮辱他人,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会以侮辱罪被追诉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