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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纠纷可以直接起诉吗?工伤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2020-12-17
导读: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属于工伤,工伤单位理应赔偿,但是个别单位总会想能少赔就少赔甚至不赔。那么工伤赔偿纠纷可以直接起诉吗?工伤赔偿纠纷怎么处理?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工伤赔偿纠纷可以直接起诉吗?

  工伤赔偿纠纷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1、进行工伤治疗;

  2、委托律师全程代理;

  3、申请工伤认定;

  4、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鉴定);

  5、确定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

  6、进行工伤保险理赔;

  7、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

  1、标准:

  (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工伤伤残待遇

  1、标准:

  (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难以安排工作的,才发放此伤残津贴)

  2、要求: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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