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地摊本身不违法,最重要的是摆摊的地方可能侵害了其他权利人的权利。一般属于城管部门的管理范围。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第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五条 市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街道派出执法机构。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市辖区或者街道派出执法机构。派出机构以设立该派出机构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的名义,在所辖区域范围内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
不需要。
如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作出了规定,就按照当地的规定来执行;如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还未作出了规定,则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暂时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由于地区政策不同,建议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咨询。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29条
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暂扣当事人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当事人接受处理后,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及时返还暂扣的物品与相关工具,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城管执法部门对暂扣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对于易腐烂、变质等不宜保管的物品,城管执法部门可以在留存证据后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