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一套房产卖与多个购买者,除了具有合同上欺诈的嫌疑外,还具有与刑法上的合同诈骗罪极为相似的一些特征。所谓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房二卖之所以会涉嫌合同诈骗,是因为它具有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的特征。
房屋中介机构不需要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房屋中介机构对房屋情况只有基本的审查的义务,对一个人的诚信无法进行准确判断。况且给付购房款都是在房屋中介机构不知情的情形下给付的,房屋中介机构没有过错,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一房多卖的情况,按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可要求出售商双倍返还已付房款并赔偿损失。
1、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
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
2、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未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仅仅使买卖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
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