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二条 【供电人中断供电时的通知义务】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也规定,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停止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电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二条 【供电人中断供电时的通知义务】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行政主管部门是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当地的房管局等;如果要投诉物业公司,去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如果投诉不管用,就通过法律途径,法院诉讼也可以解决,并且通常可以诉讼赢。
3、物业公司无权利停业主的水电;只有在用户违法的情况下,电力主管部门可以停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
第六十五条规定:用电用户违反规定,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情节严重或经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而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
停电的损失可以主张向供电企业要求赔偿,赔偿的具体金额双方可以就损失金额协商,协商不了的,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