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一家建筑材料经营公司申请22部终端机(俗称pos机),随后在7个月时间里套现16578万元挪作他用。记者今天从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获悉,该市警方日前破获一起利用销售点终端机非法套现案,犯罪嫌疑人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
警方调查得知,自2009年6月至10月,齐某以天津一建筑材料经营公司名义,在张家口市某银行开设了10个一般结算账户,并通过这些账户在张家口市某银行申请了22台pos机。从银行的交易记录上看,齐某大部分以贷记卡形式消费,刷卡区间为500元至12万元,刷卡消费资金后在账户中不停留,当日通过网银转到其固定账户上。这10个账户自开通之日到当年12月24日,刷卡消费高达16578万元,日均刷卡消费近80万元。齐某每次使用多张贷记卡通过pos机将钱刷出来之后挪作他用,然后在银行56天免息期内,用其它贷记卡刷卡,将取出的钱还给银行,不支付银行任何利息。
据警方介绍,我国出台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形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对使用pos机等方法进行信用卡套现,经营数额达到100万元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警方侦办人员、张家口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队长宋建林提示,非法使用信用卡套现增加了金融单位的风险,金融单位应加强对信用卡套现的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审核申请发卡人的条件,明确特约商户协助持卡人套现的违约责任,避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