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律师A>北京9月12日讯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从9月10日至12月10日对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企业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其中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统称三大石油公司)所有涉海生产作业单位,以及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2011年9月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要求深刻吸取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教训,全面加强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和监督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各种隐患,立即组织开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安全生产检查。为督促海洋石油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国家安监总局部署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此次检查范围包括所有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企业,即三大石油公司所有涉海生产作业单位,以及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科麦奇中国石油有限公司、洛克石油(渤海)公司、cact作业者集团、哈斯基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能源开发公司(中国)有限公司、天时集团能源有限公司等8个作业者。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海洋石油法规执行情况。海洋石油设施发证检验、专业设备检测检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等情况。人员井控培训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极端灾害气候的防范和应对情况,以及海洋石油防井喷失控、防台风(风暴潮)措施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救援装备配套及应急演练等情况。此次检查将分二个阶段。9月10日至11月10日,各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企业对海上固定平台、移动式平台、浮式生产储油装置(fpso)、海底管道和陆岸终端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自查自纠,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11月下旬开始,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带队,组成由有关方面和专家参加的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要对三大石油公司涉海石油企业及8个作业者覆盖面达到100%,固定平台督查率达到15%,移动式平台督查率达到30%,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督查率达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