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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就家用汽车产品“三包”

大律师网 2011-09-24    100人已阅读
导读:中国大律师A> 一种产品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常被俗称“三包”责任。记者今天获悉,家用汽车产品将出

  中国律师A>  一种产品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常被俗称“三包”责任。记者今天获悉,家用汽车产品将出台“三包”责任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就《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同时征集该规定立法听证陈述人参加听证会议。该立法听证会拟于10月下旬举行。


  质检总局表示,为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总局起草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为提高立法质量,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质检总局法规司将会同质量司拟于10月下旬在质检总局举行相关立法听证会。


  据悉,从即日起,公众可通过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或国家质检总局网站、通过电子邮件、通信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对上述规定的征求意见稿提出反馈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11年10月20日,参加立法听证会的公民和单位报名截止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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