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的是宝马、沃尔沃,住的却是廉租房,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现象令人深恶痛绝。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共查处26户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收回廉租房12套,纠正违规行为14户。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近日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乌鲁木齐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时,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了这一信息。
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局局长李东明介绍说,2011年乌鲁木齐市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15万套,实际建设1.2765万套,超额完成了建设任务。
“建设保障性住房,就是为了保证低保、贫困家庭成员有房住。”李东明说,为了管好、用好保障性住房,乌鲁木齐市对保障性住房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准入、退出机制。从2010年起,相关部门开始对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进行年审,对人均月收入、人均住房面积连续一年超过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进行处理。仅今年,就查明了26户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情况,收回廉租房12套,纠正违规行为14户。
记者了解到,从2011年7月20日起,乌鲁木齐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500元以下即可申请廉租房,家庭人均月收入1200元以下即可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必须为乌鲁木齐市城镇户口,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3平方米。
公共租赁房是乌鲁木齐市今年开始推行的住房保障形式,主要解决社会“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截至2010年底,乌鲁木齐市共完成公共租赁房500套,今年计划建设5000套,实际开工建设5007套。
据介绍,公共租赁房是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同廉租房性质类似。试点工作推行后,将针对不同收入群体的实际生活水平,制定不同的租金标准。
乌鲁木齐市已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房如何分配,是乌鲁木齐市人大代表关心的一个问题。
对此,李东明说,今年,乌鲁木齐市将根据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房的指导意见》,编制《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目前已列入政府立法内容,乌鲁木齐市政府正在审定。
为了给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据,乌鲁木齐市建立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信息档案。据介绍,自2007年乌鲁木齐市开展住房保障工作以来,通过申请审核,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部门已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档案18700份。通过3次社会面的住房状况调查,房产管理部门已累积了近5万份城市住房困难家庭信息档案。
为进一步扩大信息档案的建档范围,逐步建成乌鲁木齐市城市居民收入和住房基本情况数据库,为今后的保障性住房规划和政策制定提供理论依据,乌鲁木齐市计划今年年底开始启动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民收入和住房状况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