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建议落实律师提前介入侦查阶段

大律师网 2013-12-01    100人已阅读
导读:法律界专家解读最高法《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27条意见像一针强心剂,看完感觉有些

  法律界专家解读最高法《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

  “27条意见像一针强心剂,看完感觉有些兴奋。”

  —省法学会律师会会长朱永平

  11月21日,最高法出台防范冤假错案27条意见。近日,广东省法学会召集司法系统及律师行业资深人士召开解读会。意见细化说明了“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收集的供述当被排除,对此与会人士认为保障律师的提前介入,才能更好防范刑讯逼供。

  法院不得参与联合办案法学专家称是极大进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27条,从司法理念、证据审查机制、诉讼程序、审核监督和制约机制几方面对法院工作进行了规范。意见出台后,广东省法学会迅速召集法院、检察院、律师、高校等人士进行解读,独立行使审判权与非法证据排除,一度成为会议焦点议题。

  “27条意见像一针强心剂,看完感觉有些兴奋。”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会长朱永平说,意见对防范冤假错案措施的细化与明确,可谓前所未有。他称,意见最核心的问题是保证独立审判,意见第2条就明确,“法院应坚持依法独立审判原则。不能因舆论炒作、当事方上访闹访和地方"维稳"等压力,做出违反法律的裁判。”朱永平认为这是要“法院要跟权力保持一定距离”。他还认为,意见明确提出法院不得参与公安机关检察院联合办案,这是个极大的理念进步。

  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何雄伟也认为,此条文将改变数十年来审判机关先入为主的思想,能使审判更加公正。

  排除非法收集的供述

  有赖律师的提前介入

  意见中最引人瞩目的,当属“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

  “对非法证据排除的情形,做了这么多列举,这是以往没有的,"等"字后面,还可以有很多理解。”朱永平认为此意见具体而富有针对性。但这能否落实到位?佛山市中院副主任李军建议先落实好律师提前介入侦查阶段的制度,他说:“很多刑讯逼供都是基于律师提前介入发现的,仅靠法院在审理阶段很困难,被打完伤都找不到了”。

  李军的说法得到了共鸣。有律师提出,不少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称被刑讯逼供,但多数很难取证。何雄伟也认为,尽管目前非法证据排除的举证责任在检方,但律师对嫌疑人的情况更了解,能及时掌握证据。

  律师观点

  关键在于落实

  然而,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爱斌对意见落实情况表示担忧,他说:“知易行难,27条意见算不上超越现有法律条文,侧面说明我们过去做得很不好。”他认为,意见出台是一种强调的姿态,但最终有何种效果,还要看细化后的执行。

  律师李三新则说:“公检法就像一条生产流水线,案件就好比一个产品,法院是成品的最后把关者。遇到冤假错案时,如何在半成品、成品阶段及时打回去,作业习惯如何打破,需要将意见的内容落实、细化,否则法官一敲锤,冤假错案就形成了成品。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