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批批贪腐高官落马,一位位为他们辩护的律师公众视野。他们经常被误解为贪腐官员的“帮凶”。
实际上,这些辩护律师,往往拿着近乎没有的律师费,控制住自己对贪腐行为深恶痛绝的情绪,坚守着自己的职业操守。
2013年11月1日,吉林原副省长田学仁因涉嫌受贿罪,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
几经波折后,田学仁放弃了委托律师的法定权利,最终由国家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辩护律师。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许兰亭接下了这个“活儿”。这意味着,尽管身陷囹圄,但法律保障每一位公民均应享有的辩护权,对田学仁也不例外。
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制约权力的制度越来越细,尤其是2013年的反腐动作,力度空前。
一年来,多名副部级以上官员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查,这一长串“老虎”名单包括刘铁男、蒋洁敏、季建业、廖少华、倪发科等人。随着这些落马高官而进入公众视野的,则是一批像许兰亭一样为贪腐高官辩护而出名的刑辩律师。
一方面,他们痛恨腐败;另一方面,他们在为自己所不齿的人维护法定权利。
罪轻辩护为主
贪污受贿,往往是“打老虎”时常见的词汇。然而近年来,落马官员因贪污入罪的情况逐渐变少。
据许兰亭分析,这是因为贪污是把公款装入自己的腰包,而官员要完成这个目的,中间会经过很多环节,易被发现,难度很大。
而受贿往往是“一对一”隐蔽性较强,不容易被发现。对落马官员来说,受贿似乎是一种快速敛财的捷径。以田学仁为例,法院认定其在16年里,85次受贿1919万余元。
因此,为这样的贪官辩护,的确有着特殊性。
许兰亭告诉记者,主要是根据不同案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他是否构成犯罪,进而采取两种策略:一种是如果构成犯罪,就做罪轻辩护;另一种是如果认为他不构成犯罪,那么就做无罪辩护。田学仁案采用的正是第一种辩护策略。
“不一定无罪才是成功,从量刑辩护的角度来说,如果从轻或减轻处罚也是很成功的。有的落马官员,从表面看可能被判无期(徒刑),后来经过律师的努力,判了有期(徒刑),这对律师来说,就是一种成功。哪怕少判几年,也是一种成就。”许兰亭说。
“真正无罪的案件是很少的。”许兰亭一再强调。
显然,“打老虎”,一打一个准。
毕竟从纪委调查阶段开始,经过多个环节,最后到法院,如果对事实有争议,或者说证据不足,那么检察机关不会轻易起诉。根据许兰亭的经验,真正起诉的这些肯定都是事实,只不过某些事实的定性是不是犯罪,可能会有争议,而这也是律师所能采取的一种辩护策略。
许多案件律师做无罪辩护也不是说无中生有,而是对事实的性质提出辩解。比如,某落马官员有笔500万元巨款,他坚持是借款,而侦查机关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受贿,那么这就会成为律师做无罪辩护的切入点。
而在田学仁案件中,因为他对指控的事实都认可,所以许兰亭只是对部分指控事实做出了罪轻辩护,比如说逢年过节的送礼,许兰亭认为不应该认定受贿,而是礼尚往来。
辩护并非为了钱
落马高官委托辩护律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家属委托的,还有一种就是家属没有委托或本人没有委托意愿的,那么就由法律援助中心来指派。在许兰亭办理的省部级高官贪腐案件当中,两种情况都有,比如田凤山、王益、刘卓志、田学仁,都是指派的。
这种指派的辩护,费用为2000元,近乎算免费。许兰亭笑着说:“这还算是提高了。以前我记得就500元钱,实际上只是一点补偿,可以说是免费。当然,钱是国家出的,对当事人来说就是免费。法律援助的收费标准是国家统一规定的,谁也不会计较多与少。”
当谈到有的高官为什么不请律师?许兰亭说:“有的人可能觉得,已经到了这种地步,请不请律师,意义不大,这是一种心态。还有一种是对法律认识有误区,他觉得是不是我请了律师,就等于不认罪,怕在认罪态度方面令人误解。”
许兰亭告诉记者,这些官员平时可能对律师作用认识不足,之前也没想过有什么事会找律师,所以才有这种错误认识。
还有个别官员是为了节省费用,比如说有的原来家里已经给请了律师,后来一问律师,说收费要几十万元,就觉得还不如法律援助中心给指派一个。“我就遇到过这样的。”许兰亭说,“他就想着还不如组织给我派一个,也不用花钱。而节省的律师费还不如留着以后养老,或者留给家人用。”
送礼应该有限度
在许多官员腐败案件中,受贿的金额令人震惊,但在辩护律师许兰亭看来,有些行为到底是受贿还是礼尚往来确实存在着争议。
许兰亭认为,虽然婚丧嫁娶给官员送钱了,但关键还是看他有没有具体的事要求官员办,如果有具体的请托事项,那么可以认定为受贿,如果没有什么具体的事,官员也没给他办,这个一般就定为礼尚往来。
许兰亭说:“送礼跟办事不一定是一一对应,但是只要是给人办过事,那么不论是先前送的礼,还是事后送的礼,一般都定为受贿。送礼这件事,理论上界定是清晰的,实际上是丰富多彩的。”
“另外还要看送礼的数额,如果数额非常大,也不能说这是人情往来。”许兰亭说。
回顾自己为“老虎”辩护的记录时,许兰亭称,他为省部级高官辩护大概有七八位,其他的官员像处级、局级等,数量记不清了,但几十个是有的。
深究这些高官落马的根源,许兰亭认为,与监督机制不健全有关系。此外,还有整个社会风气有关。
“人情社会嘛,在中国,就算小孩上个学,都得找人、花钱,别说更大的项目了。逢年过节,婚丧嫁娶,都要送礼,这个风气很不好。”许兰亭有些无奈地说。
许兰亭认为,礼尚往来,应该有个限度。比如说,一年或一次送个100块钱以下,这种送礼可以视为人情往来。“以后应该明确规定限度,或者干脆就不允许收钱。”
1992年,美国政府颁布了《行政部门雇员道德行为准则》。在这部行为准则中,礼物被定义为有货币价值的任何东西,它包括任何奖励、好处、折扣、娱乐、款待、贷款、债务偿还期延长,也包括服务、培训、交通、旅游、食宿等。而美国政府官员可以收下不高于20美元的礼物,每人每年从同一个来源中收到的礼物价值不得超过50美元。如果他们不能确定礼物的市场价值,可以参考同类品质的商品零售价来估算其市场价格。此外,日常三餐之外适度的食物和饮料,如软饮料、咖啡和油炸圈也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
“我们也应该规定这个,其实这也是保护官员。”许兰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