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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挪用740余万 获刑15年

大律师网 2014-04-12    100人已阅读
导读:记者从(山东)省纪委获悉,经查,菏泽市巨野县原副县长陈宜民,在担任巨野县田桥乡党委书记和巨野县副县长期间,利
   记者从(山东)省纪委获悉,经查,菏泽市巨野县原副县长陈宜民,在担任巨野县田桥乡党委书记和巨野县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索贿、非法占有、挪用公款,涉案金额共计740余万元。近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陈宜民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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