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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房叔”的女儿女婿犯贪污罪均获刑5年

大律师网 2014-05-17    100人已阅读
导读:5月16日上午,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公开宣判,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方广云女婿范某某、女儿方某某有期徒刑5年,没收个
   5月16日上午,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公开宣判,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方广云女婿范某某、女儿方某某有期徒刑5年,没收个人财产各4万元。

  合肥“房叔”方广云利用负责审核拆迁安置的便利条件,伪造虚假证明材料,女儿、女婿从中获利270平米的拆迁安置面积,并套取三套房屋。该案于今年1月24日上午在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二人均表示自愿认罪。但是辩护人认为两人非国家工作人员,不属于贪污罪的主体资格,对公司机关指控的罪名持有疑议。

  瑶海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某、方某某与方广云经事先合谋,并相互勾结,由担任站北社居委党支部书记的方广云,在协助合肥市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从事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等行政管理工作期间,利用负责安置人口资格认定、安置费审核等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被告人范某某、方某某分工实施违规迁移户口、虚假办理拆迁安置相关手续等行为,骗取管委会拆迁安置房及拆迁补偿费,价值共计602353.1元,范某某、方某某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由于在共同犯罪中,范某某、方某某参与犯罪,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系从犯,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范某某、方某某因群众举报社居委干部贪污安置房问题,主动退回安置房三套共计270平方米,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属于自首。由此以贪污罪判决范某某和方某某有期徒刑5年,没收个人财产各4万元。范某某和方某某当庭表示将上诉。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3日,方广云因涉嫌占有安置面积1725平方米,占有补偿费等70多万元,已经被提起公诉,该案也将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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