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夫妇蒙冤一审四次定罪 三次发回重审最终平反

大律师网 2014-06-30    100人已阅读
导读:吉林省通榆县工商局开通分局副局长翟志平及其妻子王彬,由于三年前被指涉嫌合同诈骗罪,被黑龙江省鸡东县警方
吉林省通榆县工商局开通分局副局长翟志平及其妻子王彬,由于三年前被指涉嫌合同诈骗罪,被黑龙江省鸡东县警方抓捕。三年时间里,翟志平夫妇四次被鸡东县法院认定罪名成立,并判处有期徒刑。翟志平夫妇坚持上诉,并坚信自己无罪。鸡西市中院三次撤销鸡东县法院的有罪判决,并在今年3月27日作出判决,认定翟志平夫妇无罪。

6月27日,记者采访了此案的办案人员,这些人均不承认自己办错了案,案件的公诉人表示,鸡西市中院的无罪判决不一定就是正确的。

探访 三年冤狱夫妇俩无家可归

6月24日,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一栋陈旧的写字楼办公室内,翟志平、王彬夫妇翻看着一摞判决书和案件材料。这间办公室面积70平方米左右,被改造成住宅。翟志平、王彬一边翻看判决书,一边感叹,“三年的冤狱,虽然最终获得了平反,但我们失去了太多太多。”翟志平今年50岁,曾是吉林省通榆县工商局开通分局副局长。他对京华时报记者表示,他们夫妇二人遇到这起冤假错案,与其他同类案件不同,这起案件连基本事实都不存在。好在他们最终获得了平反。

三年前,由于被指控犯有合同诈骗罪,翟志平夫妇被黑龙江省鸡东县公安机关捕。三年中,翟志平、王彬四次被鸡东县法院认定有罪并判刑8年6个月,他们每次都提出上诉。鸡西市中院三次撤销鸡东县法院的判决,把案件发回重审。最终,鸡西市中院判决翟志平夫妇无罪。

回想起自己三年的冤狱,翟志平说,一切缘于自己太善良,帮助了不该帮的人,最终使自己身陷囹圄。而王彬则表示,三年的牢狱之灾,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目前居住的这间办公室仅一墙之隔,就是他们被捕前生活过的小区。被关押的三年中,家人为了凑钱打官司,把位于这个小区的一套房子贱价出售。三年牢狱之灾结束,翟志平、王彬夫妇却已经是无家可归。

事发 始料未及帮落难朋友惹祸上身

2009年8月,翟志平的好友李明(化名)让他帮助一个落难的朋友王忠城。翟志平说,王忠城在见面时自称,在黑龙江省做建筑生意拖欠下一大笔债务。王忠城当时称,自己在黑龙江省鸡西市有渠道,可以搞到煤炭。而此时,翟志平的妻子王彬恰好也开始涉足煤炭,于是双方联手开始经营煤炭生意。翟志平和王彬是结束原有婚姻后结合在一起,组建了新的家庭。

王彬在长春市打拼多年,已经有小成就。2009年,她在长春市的两家大型服装批发市场拥有店面,同时还拥有其他产业,并开始试着经营煤炭生意。

经过商议后,王彬和王忠城确定下合作方式,王彬负责联系长春市的用煤单位,王忠城负责去鸡西市进煤炭。但由于王忠城当时经济困难,由王彬先将资金交给王忠城去进煤炭,等用煤单位结算后,王忠城再把钱还给王彬。王彬说,由于是翟志平的朋友介绍来的,她当时考虑了王忠城的利润空间。

就在2010年3月,王忠城告诉王彬,自己在鸡西市鸡东县谈妥了一批煤,可以“以车换煤”。王忠城称,可以用翟志平的一辆奇瑞轿车去换这批近500吨的煤。很快,翟志平夫妇驾驶这辆奇瑞轿车前往哈尔滨,准备将车交给等在那里的王忠城。到了哈尔滨后,夫妇俩又见到了一名叫李德全的男子。王忠城介绍称,李德全是鸡东县人,这批500吨的煤正是通过李德全购得。

在李德全邀请下,翟志平夫妇又前往鸡西市。在鸡西市,翟志平夫妇将奇瑞轿车交给王忠城,便很快返回了长春。翟志平说,在他们夫妇二人交车后,就不清楚后面发生了什么事。他们不会想到,这笔交易竟然给自己带来了一场长达三年的冤狱。

2010年4月初,王彬在对账时发现,在合作中,王忠城已经拖欠了她近百万。为此,王忠城写下欠条确认欠钱的事实。但由于王忠城迟迟没有还钱,无奈之下,2010年8月,王彬向长春市宽城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王忠城欠钱不还。宽城区法院立案后,经过调查发现了王忠城的一些资金。王彬提出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批准申请并将这些资金冻结。

遭人举报“以车换煤”被指诈骗

原本是帮助遇到困难的朋友,却因此而对簿公堂。王彬起诉王忠城的案件开始了正式审理,但王忠城却没有露面,庭审均由其律师出席。就在这起普通的债务纠纷案件还在审理期间,2011年3月中旬,鸡东县公安局的两名警察却突然来到长春市,调查翟志平、王彬夫妇涉嫌“合同诈骗”的情况。

翟志平说,在见面后他获悉,这两名警察一人叫鲍树伟,时任鸡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另一人叫兰晓兵,时任经侦大队中队长。鲍树伟和兰晓兵当时称,接到当事人李德全的举报称,之前翟志平夫妇与他“以车换煤”的交易是合同诈骗。对此,翟志平夫妇当时即向鲍树伟二人做了解释,“我们当时就说过,以车换煤是王忠城实际操作的,和我们夫妇俩无关”。

2011年4月1日,王彬和王忠城的官司开庭审理,翟志平也到庭旁听。下午2点左右,翟志平夫妇走出法院后,一群人将夫妇二人的车堵住。随后,几名便衣男子出现并自称是长春市某派出所的警察,翟志平夫妇涉嫌一起案件,需要和他们走一趟。翟志平夫妇马上被带上一辆警车,最终被带到长春市二道区的一个派出所。在这里,翟志平夫妇再次见到了鲍树伟和兰晓兵。

办完相关手续后,鲍树伟、兰晓兵以及一名女警将翟志平夫妇带上一辆车,连夜从长春市前往鸡东县。在这个过程中,鲍树伟向翟志平、王彬宣布,他俩涉嫌合同诈骗罪,被鸡东县警方抓获审查。4月2日一早,在行驶700多公里后,押解翟志平夫妇的车辆到达鸡东县,夫妇二人于当天中午被送进鸡东县看守所羁押。

接受讯问被要求“必须认罪”

在被关进鸡东县看守所的第二天,鸡东警方就开始对翟志平夫妇进行讯问。翟志平、王彬说,讯问他们的依然是鲍树伟和兰晓兵,这一点在讯问笔录上得以确认。这起案件的卷宗显示,李德全是报案人,其举报称在王忠城介绍下结识了翟志平和王彬,“以车换煤”的事情也是由他俩一手经办。翟志平夫妇二人将奇瑞轿车交到李德全手中后,李德全安排他们将煤拉走。由于奇瑞轿车的价值远远低于拉走煤的价值,李德全称,他向翟志平夫妇催要尾款,但却发现已经联系不到翟志平,于是向警方报案。他认为翟志平夫妇的行为是合同诈骗。

对于李德全报案的观点及警方的讯问,翟志平夫妇明确表示,事情与自己无关,以车换煤的事情是王忠城一手操办,他们只是负责把车开过去。因此自己根本没有罪。但鲍树伟则要求翟志平夫妇“必须认罪”。

2011年4月22日,翟志平、王彬被鸡东县检察院批准逮捕。5个多月后,鸡东县检察院向鸡东县法院提起了公诉,指控翟志平、王彬犯合同诈骗罪,而这一指控所涉及的事实依然是“以车换煤”的事情,鸡东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万兴砚担任公诉人。翟志平、王彬回忆,在案件进入公诉阶段后,万兴砚对他们俩进行过讯问,万兴砚同样要求翟志平夫妇能“认罪”,以减轻处罚。

检察院指控,翟志平、王彬夫妇在王忠城介绍下认识了李德全。双方经过商议达成口头协议,由翟志平出一辆奇瑞轿车,换取李德全的405吨煤。翟志平来到鸡东县交了车,李德全提供了煤炭。后来李德全发现,轿车仅价值2万余元,而自己提供的煤炭价值20万余元,差价实在太大。他要求翟志平要补上差价,却发现翟志平、王彬已经失去联系。鸡东县检察院认为,翟志平、王彬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审理 案件陷入“定罪后发回重审”拉锯战

第一回合

时间:2011年12月5日

一审判决:认定两人犯合同诈骗罪,判刑8年6个月

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2011年12月5日,鸡东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翟志平、王彬犯合同诈骗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每人17万的罚金。在判决中,法院认定奇瑞车的价值是2.1万元,综合评估后,认定李德全的损失为17万元。由于不服这个判决,翟志平夫妇提起了上诉。

2012年2月7日,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认定鸡东县法院的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决并发回重审。

第二回合

时间:2012年5月25日

鸡东县法院判决:与第一次相同

鸡西市中院裁定:发回重审

2012年5月25日,鸡东县法院再次作出判决,依然认定翟志平夫妇犯合同诈骗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8年6个月。为了洗清冤屈,夫妇二人再次提出上诉。2012年9月3日,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依然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决,再次发回鸡东县法院审理。

第三回合

时间:2012年11月22日

鸡东县法院:第三次作出同样的判决

鸡西市中院裁定:发回重审

经过第三次审理后,2012年11月22日,鸡东县法院第三次作出判决,认定翟志平、王彬犯合同诈骗罪,第三次判决二人有期徒刑8年6个月。翟志平、王彬第三次提出了上诉。2013年5月9日,鸡西市中院第三次裁定鸡东县法院的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决并发回重审。翟志平、王彬说,他们觉得案件似乎出现了转机,“当时觉得中院三次发回重审,一定也是认为我们是冤枉的”。

第四回合

时间:2013年10月20日

鸡东县法院:有罪判决

鸡西市中院裁定:认定无罪

2013年10月20日,鸡东县法院第四次作出判决,认定翟志平、王彬夫妇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夫妇二人第四次提出了上诉。记者查阅鸡东县法院的四次判决书发现,除了作出判决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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