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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购物属私下交易不受消法保护

大律师网 2016-07-27    100人已阅读
导读:微信朋友圈卖东西、微信点赞赢商家优惠券等,已成为不少商家的销售方式和促销方法。朋友圈微商大多建立在朋友

  微信朋友圈卖东西、微信点赞赢商家优惠券等,已成为不少商家的销售方式和促销方法。朋友圈微商大多建立在朋友间信任的基础上,但假货、冒牌货、虚假宣传,有时也让“朋友”寒心,通过微信朋友圈购物而产生的消费纠纷也在逐年增多。

 

  个人私下交易不受消保法保护

 

  福建省消委会工作人员说,由于微商是一种新型的电商模式,创立时间较短,且缺少职能部门监管,存在管理混乱、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维权渠道不畅通等问题。

 

  工作人员介绍,微信购物属于个人私下交易,不受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微信购物商品金额往往较小,虽然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合同法走司法途径来解决微信购物纠纷,但是这样投入的成本可能远远高于商品本身的价值。

 

  如何避免吃亏上当?

 

  一是网络购物尽量选择信誉较好、证照齐全的大型电商平台,这类平台的付款有严格的程序,退换 货、维权取证较为方便快捷。

 

  二是通过移动社交平台购物时,一定要核实商家地址,保留好涉及商品服务的数量、型号、质量、承诺等关键性交流信息,要求销售方提供购物凭证等。

 

  三是对微信好友发来的消息,尤其是陌生链接,最好提高警惕。

 

  要到正规的购物网站的手机客户端购物,不要轻易在不知名的网站或者朋友圈内网购,避免上当。

 

  买到假货如何维权?调解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朋友圈中买到假货应该怎么办,如何预防假货陷阱?对此,王一飞律师认为,微信朋友圈中的个人经营行为,往往是一种“人情销售”,双方当事人之间一般为亲友关系,遇到假货应尽量协商解决,以和为贵,确实和解、调解不成的,也可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如果进入诉讼阶段,则依据《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来维权。比如购买到不符合质量的产品,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要求出售人承担相应责任。“所以即使你是在朋友圈中买到假货也是可以维权的,但是过程会比较麻烦,而且在朋友圈中买到的产品没有售后服务保障。”王一飞说。

 

  维权须知

 

  1.注意保存好购物发票、单据、保修卡等;如退换,尽量保证不影响商品二次销售。

 

  2.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请仲裁。

 

  3.网购时,可以要求商家出示实体照片,尽量使用第三方平台付款。

 

  .4.所购商品和收到商品不一致时,可以选择拒绝签收。

 

  5.网购时,可以保留出示与卖家聊天记录,作为维权证据之一。

 

  6.牢记维权电话,出现问题可向市消费者委员会求助,必要时可向警方求助。

 

  7.在协商调解无效后,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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