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19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谁缴纳?哪些情况下可支取?

大律师网 2019-06-21    100人已阅读
导读: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近几年常出现一些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为保障农民工的能够拿到工资,法律会尽可能的保全他们的权益,就比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谁缴纳?

  1、办理施工许可证是甲方负责办理的,其中有一条就是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凭证的事。所以是甲方办理。

  2、然后甲方再把这笔钱从施工总包单位身上扣下来。就变成是施工单位自己交的了啊。一般合同中会约定的。

哪些情况下可支取保证金?

  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时,经劳动保障部门查证属实后可以支取保证金:

  建设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非法转包、分包建设工程,导致用工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法人代表或工程负责人隐匿逃跑或死亡,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其他被认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工程交工后,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农民工集散场所公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日期、工资结算结果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凡无拖欠的,由银行将保证金本金及活期利息一次性退还缴费单位。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程序是什么?

  1、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向劳动保障部门办证大厅,提交如下材料:

  (1)《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申请》;

  (2)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3)如工程款已结清,工程结算单复印件及建设单位和建筑业企业共同盖章的工程款已结清的情况说明;如工程款尚未结清,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共同签订的结算支付或还款计划和如不全面履行结算支付或还款计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的承诺函(还款计划和承诺函均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4)工程款投诉的处理结果(存在投诉时)。

  2、建设单位将上述书面材料和劳动、建设部门分别出具同意退拨工资保障金的意见提交市清欠办,由市清欠办审核后,在退款单位《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申请》中签署同意退拨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建设单位凭以下材料到市财政局办理退款手续

  (1)经市清欠办同意并已盖章的《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申请》;

  (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款收据原件(提供审核)及复印件(一份);

  (3)退款帐户证明(注明退款户名、帐号、开户行);

  (4)必要时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财政局根据以上材料,将应退付保障金连同相应的利息退入建设单位账户。

  请建设单位在办理完上述退还程序后认真核对财务帐目上的款项(已含利息)。

(编辑:橙籽伢)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