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售额控制不同: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销售额不能超过最高额度,超过后应转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销售额没有限额。
2、税率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除出租、出售不动产征收率5%以外,其他都是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分6%、11%、17%三档税率;
3、增值税计算方式不同: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含税价÷(1+征收率)×征收率;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4、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同:部分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月销售额超过3万才能开具专票;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抵扣进项不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执行一般计税法的可以抵扣进项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1、目前我国增值税税率有以下几种: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2、增值税税率分类: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其规定: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粮食、食用植物油;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其规定: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